绍兴中专获批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单位
日前,团中央发布《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9号),公布了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单位和项目,浙江省包括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在内共10余所院校成为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单位。经过上级团委和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我校申报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打造”项目获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教育”类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这是该类别浙江省唯一一个入选项目。同时,绍兴中专获批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单位,这是我校共青团工作历史性的突破。
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面对新时期团的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外部条件、组织形式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在全国部分高校、中学开展创新试点,进一步深刻把握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时代内涵和重要价值,更好地认识和遵循学校共青团的工作规律,着力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素质拓展、权益维护、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创新,总结提炼推广有价值的创新工作经验,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全面活跃和提升,进一步巩固学校共青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我校各级团干部、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唯有奋斗才能成就未来。接下来,我校将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试点方向和制定的试点方案,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结合学校以“建设现代化学校”为战略核心,走“质量强校、文化兴校、特色亮校”的内涵发展之路,加强工作谋划,围绕破解难题、探索经验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利用学校“快乐星期二”的活动平台,结合国家改革示范学校校园文化特色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校园绅士、淑女”系列活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创我市共青团工作新的局面再谱新的篇章!
团中央关于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