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个税专项附加税扣除进展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历时一年,我校教职工的实施情况如何呢?从财务室收集的数据来看,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目前已有183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为做好单位个人所得税2020年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我校教职员工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财务室积极推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操作方式财务室已于12月5日上传于钉钉群的《关于工资发放相关通知》文件中。面对部分老师的咨询,财务室已进行耐心解答与指导,确保教职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赢得了教职工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