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财务室及时学习,以确保将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内汇算清缴政策及时、准确传递。
一是认真学习政策。根据新个税法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财务室通过电话咨询税管员、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非接触式”政策学习,准确了解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查申报数据,避免汇算清缴时出现因申报错误产生的“疑难杂症”。
二是做好教职工收入统计。此次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将实行“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的政策,从而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权益。